| 发文单位: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数据局 | 成文日期:2026年02月27日 |
| 标 题: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数据局关于印发《推动开办诊所 “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桂卫医发〔2026〕3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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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监督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有关要求,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实际办事需求,推进政务服务效能提升,现将《推动开办诊所“一件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卫生健康委员会 生态环境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大数据发展局
2026年2月27日
推动开办诊所“一件事”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自治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广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2025年度国家第二批和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的函》(桂政数办发〔2025〕14号)等文件精神,为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实际办事需求,采取整合部门资源、精简办事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共享数据资源、强化部门协作、拓展服务覆盖等改革措施,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实现办事方式多元、流程优化、材料简化、成本最小化,利企便民。为加快推进关联事项集成办,推动开办诊所“一件事”落实落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方式
(一)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诊所备案涉及的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本方案所指的诊所,不含按照《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备案的中医诊所。
(二)服务内容。开办诊所主体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辐射安全许可证》(首次核发)、诊所执业备案(新办)、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管理信息采集等开办诊所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时,实行“一次提交材料、一次集成办结”的“一件事”服务。
(三)办理方式。线上办理,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智桂通”移动端“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开放开办诊所“一件事”申报入口,采用“智能导引、一表申报、证照免交、信息预填”等智能化方式集成服务,实现“网上办”和“掌上办”。线下办理,依托市、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受理开办诊所“一件事”,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进行服务渠道拓展、预约快办等创新。
二、重点任务
(一)精简申请材料。整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辐射安全许可证》(首次核发)、诊所备案-新办、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管理信息采集、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等,通过信息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不同事项相同的证明材料免于重复提交,有电子证照的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二)优化办事流程。建立跨部门联动审批服务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制定开办诊所“一件事”业务流程(详见附件),强化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等部门业务协同,对开办诊所需要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受理、集成办理,实现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多次复用”。前置事项办理结果同步生成电子证照,作为下一事项办理的证明材料,减少申请人必须参与的环节。
(三)推进系统对接。基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应用支撑服务,制定技术对接标准规范,推动各事项专业业务办理系统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完成双向对接工作,实现流程交互、数据流转。支持通过广西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获取办事所需材料,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实现“一件事”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跑动。
(四)部门及地方业务系统改造升级。各相关部门根据开办诊所“一件事”技术方案需求,对本部门相关业务审批系统进行适应性升级改造,协同数据归集共享以及整体集成联调工作,为开办诊所“一件事”服务的开展提供系统支撑。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工作协同机制,组建由自治区级主导部门与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共同参与的开办诊所“一件事”工作组。各地依据业务范畴,指定专人强化协调,全力推动开办诊所“一件事”改革进程。
(二)明确工作职责。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主导推进开办诊所“一件事”工作;自治区数据局统筹指导制定广西区内开办诊所“一件事”数据技术规范,指导各相关部门将本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对接,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各地卫生健康部门按职权承担具体开办诊所备案事务;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及辐射安全许可审批事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管理信息采集审批事务;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事务。各部门要从所涉事项的业务、技术等多方面明晰责任,分解任务,拟定计划,稳步实施。
(三)强化运营宣传。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开办诊所“一件事”运营相关工作,加大服务宣传力度,通过收集反馈意见、好差评跟踪剖析处理等途径,及时掌握群众对开办诊所“一件事”服务的看法和建议,持续优化相关工作,不断提升开办诊所“一件事”服务的便利性和满意度。
附件:1.开办诊所“一件事”办事指南
2.开办诊所“一件事”申请表
3.开办诊所“一件事”办理流程图
4.诊所备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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