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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卫生健康委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经审核,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等条件,拟批准其设置,现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钦州市精神病医院
执业地址:钦州市钦北区子材街道北营社区郑屋村
医疗机构类(级)别:三级精神病医院(政府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床位(牙椅)数:350(0)张
所有制形式:全民所有制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门诊)、精神科(精神病专业;精神卫生专业;药物依赖专业;精神康复专业;社区防治专业;临床心理专业)、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射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中医科(门诊)。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窗口反映。联系电话:0771-5595362。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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