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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申请增加执业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执业地址:南宁市新阳路225号(新阳院区)、南宁市厢竹大道59号(厢竹院区)
拟增加执业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1号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窗口反映。联系电话:0771-5595362。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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