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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公示(广西壮族自治区脑科医院延伸点)

2025-09-18 10:48     来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审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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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脑科医院申请在南宁青秀区设置医疗机构延伸点(门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关于医疗机构设置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1〕97号)《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等规定要求,经审核,符合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相关要求,拟批准其执业登记,现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医疗机构延伸点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脑科医院南宁门诊部

新增延伸点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36(南楼一楼、北楼一至四楼)

医疗机构类(级)别:普通专科门诊部(非营利性)

床位(牙椅)数:0(0)张

所有制形式:全民所有制

服务对象:社会+境外人员

诊疗科目:内科(门诊)精神科(门诊)、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协议)、医学影像科(协议)、中医科(门诊)。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窗口反映。联系电话:0771-5595362。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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