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 标 题: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确认贺州市人民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桂卫医发〔2019〕45号 |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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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卫医发〔2019〕45号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确认
贺州市人民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区直各医疗机构:
根据贺州市人民医院申请,依照《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和《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我委委托自治区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组织专家对贺州市人民医院进行了现场评审,评审结果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院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讨论同意,经公示无异议,确认贺州市人民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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