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6年01月09日 |
| 标 题: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确认玉林市红十字会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桂卫医发〔2026〕2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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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卫生健康委:
根据你委提交的申请,我委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和《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5年版)》,组织专家对玉林市红十字会医院开展了等级医院评审工作,现场评审结果达到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判定标准,经医院评审领导小组审定且公示无异议,并经我委2025年第30次委主任会审议通过,现确认玉林市红十字会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有效期为4年,时间自2025年12月29日至2029年12月28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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