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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通过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桂林医院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的公示

2025-09-28 17:50     来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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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5年版)》,经组织专家对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桂林医院开展医院评审,评审结果为达到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25917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院评审领导小组召开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桂林医院等级评审结果审定会,同意评审专家组意见。经928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5年第21次主任会审议,拟通过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桂林医院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

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从公示之日起至2025104日止。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处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或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0771-28560120771-2623129(兼传真)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2号自治区卫生健康

医政处1411

邮政编码:530021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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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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