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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成文日期:2025年03月20日
标  题: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确认横州市人民医院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卫医发〔2025〕18号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1日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确认横州市人民医院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的通知

2025-03-21 14:00     来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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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卫生健康委,横州市人民医院:

根据横州市人民医院申请,我委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3年版)》,组织专家对该院进行了现场评审,现场评审结果达到三级综合医院评审判定标准,医院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公示无异议,并经我委20255次委主任会审议通过,现确认横州市人民医院为三级等综合医院,有效期为4年,时间自202533日至202932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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