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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疾控发〔2025〕7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局、中医药局、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卫生监督所: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群众办事便利度,优化营商环境,经前期各方努力配合,广西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明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已搭建完成,现就启用管理系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理系统启用时间
管理系统将于2025年8月8日起启用。
二、预防性健康体检的从业人员范围
(一)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生产经营人员。
(二)直接从事生活饮用水供、管的人员。
(三)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人员。
(四)公共场所(包括酒店、旅馆、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等)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
三、系统功能与服务对象
(一)行政管理端。管理系统面向行政管理人员提供《广西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明》(以下简称《健康证明》)电子印章申请材料管理和编码备案、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
(二)承担预防性健康体检服务的医疗机构端。管理系统面向医疗机构提供从业人员体检及结果登记、电子版《健康证明》的在线申领、纸质版《健康证明》管理、综合统计等功能。
(三)从业人员端。管理系统面向从业人员提供《健康证明》惠民端查询服务、《健康证明》到期自动提醒服务等。
四、工作安排
(一)申请制作各医疗机构《健康证明》电子印章。各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承担预防性健康体检服务的医疗机构填写广西政务服务电子印章业务申请表(详见附件1,所申请的圆形电子印章应制作为3.0×3.0cm2,椭圆形电子印章应制作为3.0×2.0cm2)、广西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使用该电子印章的授权书(详见附件2),由所在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统一收集后,向自治区数据局申请制作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明专用章政务服务电子印章。
(二)《健康证明》电子印章备案工作。医疗机构《健康证明》电子印章制作完成后,经所在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将相关材料以及制章单位返回的电子印章编码备案到管理系统中。
(三)纸质《健康证明》信息管理。平台启用之日起,各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的医疗机构将非管理系统发放的有效《健康证明》信息,通过系统录入或数据交换的方式进行上报。从业人员可通过登陆“桂健康”微信小程序(登陆及使用方式详见附件3)查询原《健康证明》信息。
(四)电子《健康证明》推广使用。各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的医疗机构全面接入管理系统(含系统录入和数据交换方式两种方式),统一使用电子《健康证明》,2025年12月31日后暂停制发实体制证服务,现存有效的《健康证明》在原有效期限内继续有效。从业人员通过登陆“桂健康”微信小程序查询、获取和打印《健康证明》(详见附件3)。各地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主管部门在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执法工作中要做好电子《健康证明》应用,压减相关审批事项中的《健康证明》材料,对监督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五、其他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根据本辖区内服务需求,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的医疗机构承担预防性健康体检服务,向社会公布,并组织指导医疗机构使用电子《健康证明》,强化对医疗机构预防性健康体检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安全保障。各级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主管部门要坚持属地化安全管理,使用平台时要严格遵守信息安全要求,履行信息保密责任和义务。在平台应用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自治区相关单位反馈对接,共同完善平台功能。
未尽事宜,请与相关人员联系。
自治区疾控局(行政管理):何昌成,0771-2832299;
自治区卫生健康统计信息中心(运行维护):唐莎、卢丁,0771-2811550。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