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年09月19日 |
| 标 题: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二级和三级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5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桂卫妇幼发〔2025〕12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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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卫生健康委,区直有关医疗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级和三级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5版)已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5年第17次委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二级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5年版)
2.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级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5年版)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二级和三级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5年)条款分组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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