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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等成文日期:2024年12月23日
标  题:关于印发《健康广西行动——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4—2030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卫医急发〔2024〕14号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3日

关于印发《健康广西行动——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4—2030年)》的通知

2024-12-23 18:05     来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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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广电局、体育局、医保局、中医药局、疾控局、药监局、气象局,广西金融监管局各分局: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健康广西行动(2020-2030年)要求,倡导和推进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推动我区慢性病呼吸系统疾病防治关口前移,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15个部门结合我区工作实际联合制定了《健康广西行动——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4—203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教育厅                         科学技术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财政厅                 生态环境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播电视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体育局                     医疗保障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中医药管理局       病预防控制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药品监督管理局                 气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广西监管局

2024年1223

(此件公开发布)


健康广西行动——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

实施方案(2024—2030年)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健康广西行动(2020-2030年)要求,加强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工作,提高广西居民呼吸健康水平,根据健康中国行动——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4-2030年)》(国卫医急发〔2024〕24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健康广西建设,提升全民健康水平。完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共治、医防融合,动员全社会参与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及其危险因素全程管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普及健康知识,中西医并重,加强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早筛、早诊和早治,加强政策引导和资源配置,有效遏制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增长带来的危害,到2030年,全区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危险因素综合防控取得阶段性进展,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基层筛查能力及规范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8.1/10万及以下。

防控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发病风险

)提升全民呼吸健康意识。呼吸健康知识纳入面向全民的健康教育内容。结合世界慢阻肺日、世界哮喘日、世界无烟日等主题日,加强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知识广泛宣教。组织权威专业人士编制科普文章、科普手册、科普视频等宣传材料,通过电视、网站、公众号、健康讲座等多种方式为公众提供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相关信息,提高全民呼吸健康意识,到2030年40岁及以上居民慢阻肺病知晓达30%及以上。加强学校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预防知识科普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倡科学运动与合理膳食。深入开展控烟宣传,广泛禁止烟草广告,推进无烟环境建设,提高全民吸烟危害健康的认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体育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促进医务人员参与呼吸健康建设。鼓励医务人员积极参与慢性呼吸疾病危险因素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针对慢阻肺病和支气管哮喘等的健康科普工作。推进无烟医院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诊断烟草依赖和提供戒烟干预的能力,推动医疗机构开设戒烟门诊和戒烟热线,强化戒烟服务。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负责)

促进疫苗接种。大力宣传疫苗接种,提升公众接种意愿,持续推进老年人和慢性病人群相关疫苗接种工作,提升流感疫苗、肺炎球菌疫苗、新冠疫苗等的接种水平。加强广西预防性疫苗临床研究现场建设助力国家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相关新型疫苗研发,提高疫苗接种的选择性、服务可及性和便利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疾控局、自治区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环境卫生治理和职业卫生防护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并实时发布监测数据,向居民提供预警信息和健康建议加强大气污染治理,促进清洁新能源开发利用,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以粉尘和有害气体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提升防护意识,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加强防护措施,从源头做好预防。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疾控局、自治区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服务体系

)加强医防协同和医防融合。加强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的协同配合,强化各级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在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健康咨询、宣传教育、高危人群筛查健康管理患者风险评估和随访干预等方面的深度协作,建立二、三级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相互协同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工作机制,逐步实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推进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重大慢性病“防、筛、诊、治、康、管”全流程、一体化综合管理。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大防治宣教和健康指导力度,降低疾病危险因素影响,加强高危人群筛查、早期干预和全程健康管理等,实现医防融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推进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分级诊疗。各地要充分发挥医疗集团和医共体聚合联动作用,构建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层医疗机构重点开展筛查和初步诊断、建立健康档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管理、健康教育、自我管理等方面工作,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重点开展诊治疑难危重病例、系统评估合并症与并发症制定长期治疗方案、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等方面工作,建立上下联动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分级诊疗管理运行机制。确定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作为广西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技术支持牵头单位,指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提高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能力,推广防治适宜技术,不断提高全区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防治能力和水平。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加强早期筛查与早诊早治。采用快速筛查调查问卷、峰流速仪、便携式肺功能仪等多种简便易行经济适用的筛查工具,开展慢阻肺病和支气管哮喘筛查,针对高危人群开展戒烟脱离过敏原和致病原、健康生活方式宣教和行为干预,加强筛查与早诊早治的衔接,使慢阻肺病和支气管哮喘患者得到及时诊断和早期治疗。推动各级各类体检机构将肺功能检查纳入基本体检项目,到2030年,40岁及以上人群或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高危人群每年进行肺功能检查1次。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自治区财政自治区中医药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提升基层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服务和管理能力。强化基层医务人员常见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筛查与规范诊疗培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高危人群筛查、初步诊断和健康管理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相关诊疗设备和长期治疗管理用药的配备。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功能检查服务能力,推进基层肺功能检查,提高质量控制水平,提供城乡社区居民可及的肺功能检查服务。落实《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健康服务规范(试行)》为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提供规范的服务。加强对哮喘患者的健康宣教,提高患者自我管理能力。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自治区医保局等各有关部门配合)

)开展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相关慢性病同防同治同管。关注慢性病多病共患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将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及其合并的高血压、糖尿病等同防同治同管,尤其在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多种慢性病的联合筛查、共同危险因素预防、生活方式指导、疫苗接种及康复治疗等,推广社区肺康复服务,提高患者健康自我管理的能力。在巴马、百色等地开展气候康养示范建设。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自治区气象局等各有关部门配合)

、加强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规范诊疗和质量控制

)加强规范化诊疗管理。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要会同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制定完善和推广慢性呼吸系统疾病临床相关诊疗指南临床路径加强临床用药管理促进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规范化诊疗。加强各级医疗机构之间及多学科之间的协作,着力提升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重症及复杂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诊疗能力,降低危重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探索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规范化基层诊疗辅助系统,共享医疗集团及医共体之间就诊信息建立健全健康教育长效机制,做好公众和患者的宣传教育,提升自我健康管理意识和能力。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医疗质量控制。进一步推进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完善推广和执行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医疗质量控制指标通过相关质量信息的系统收集、分析及研判,开展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诊疗质控评价和反馈,促进诊疗质量持续改进。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中医药防治能力

(十)发挥中医药在预防、早期干预和治疗中的作用。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优势,推广应用各类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治未病干预指南不断优化慢性呼吸系统疾病中医诊疗方案,充分发挥针灸、穴位贴敷等中医非药物疗法作用,并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应用,提升中医综合救治能力。加强中医医院肺病科建设,鼓励引导中医医院开设慢性呼吸系统疾病专病门诊,发挥国家、自治区级中医肺病优势专科辐射带动作用,建设广西中医肺病专科集群。自治区中医药局负责)

加强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健康支持和康复治疗

(十加强营养和心理健康支持。重视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患者的营养健康评估与监测,开展个体化的健康营养饮食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筛查干预工作,对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心理状态评估和焦虑、抑郁等常见心理问题进行筛查,并针对存在的精神及心理问题给予必要的干预。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十)加强呼吸运动康复和管理加强医务人员呼吸功能评估、运动功能评估等呼吸康复评估的培训,医务人员加强指导和培训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患者进行有氧运动、阻抗运动、体位引流等康复锻炼,为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患者提供个体化综合康复干预处方。探索远程诊疗、可穿戴设备在慢性呼吸疾病患者居家康复和自我管理中的应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加强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监测与评估

(十)完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监测与评估体系。加强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相关监测掌握相关危险因素和以慢阻肺病及支气管哮喘为代表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流行特征与变化趋势。完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监测与评估体系,落实各级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监测责任,提高监测效率及质量,提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发病、死亡和疾病负担等评估水平。开展天气气候与环境健康风险监测评估。规范信息管理,保护患者隐私与数据安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自治区气象局配合。

加强综合保障减轻患者疾病负担

(十)采取综合医疗保障措施。做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按规定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待遇,减轻群众经济负担,减少重大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发生。鼓励保险公司开发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相关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与病前、病中、病后的健康管理深度融合,有效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提高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长期管理药物的可及性,加强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推动不同医疗机构用药衔接,提高患者长期治疗依从性。自治区医保局、广西金融监管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和科学研究

(十)加强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相关学科专业和能力建设。加强医教协同,深化院校教育改革,支持高校设立呼吸康复、呼吸治疗、医学前沿交叉、健康促进、健康管理等相关专业,着力培养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复合型、实用型和领军型人才。强化医疗卫生人员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控知识技能的培训,并促进人才成长发展和合理流动。自治区教育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集中力量加快科研攻关。发挥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西医学科学院、广西呼吸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平台作用,聚焦发病机制、疾病模型构建、临床表型异质性、危险因素综合防控、防治新技术、疾病筛查、药械研发应用及长期管理等关键领域,不断加大研发力度,强化基础前沿研究、诊治技术和应用示范的全链条部署,持续提升全区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的整体科技水平。自治区科技厅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保障措施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将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作为健康广西行动的重点内容,积极纳入重要民生工程,定期研究解决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地要明确区域内呼吸系统疾病防治牵头单位,落实相关防治任务和措施,确保健康广西行动——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加强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要统筹推进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与健康广西行动其他有关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加强资源协同,密切协作配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营造有利于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的良好氛围。建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工作进展情况跟踪、总结机制。各地要根据本行动方案要求,将工作目标和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防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督促各项目标和任务完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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