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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8-15 11:05     来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财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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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组织拟订全区全民健康政策,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制定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依法负责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和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市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开展卫生健康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

(十)负责自治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自治区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区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十二)管理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指导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承担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自治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自治区保健委员会、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关于职责调整。

1.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管理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将下述职责划入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制定并组织落实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执行检疫、监测传染病目录;组织指导传染病疫情预防控制,编制专项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预案演练,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指导开展寄生虫病与地方病防控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制定广西传染病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2.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牵头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组织指导传染病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与南宁海关建立健全应对口岸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和通报交流机制。

3.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老龄工作职责划入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由设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改设在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再承担“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承担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相关职责。

4.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管理的区直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有40个,与2023年相减少2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减少主要原因2024年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西医科大学附设护士学校已分别划转至自治区疾控局、自治区教育厅管理40家单位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预算编码

单位名称

单位类型

1

404001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行政机关

2

404002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3

404003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项目资金监管服务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4

404004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统计信息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5

404007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幼儿园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6

404008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7

404009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8

404010

广西壮族自治区血液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9

404011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监督所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0

404012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学科学信息研究所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1

404014

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12

404017

广西国际壮医医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13

40402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14

404023

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15

404024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16

404025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17

404027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18

404028

广西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19

404029

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20

404030

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21

40403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亭凉医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2

404032

广西壮族自治区胸科医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23

404033

广西壮族自治区脑科医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24

404034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25

404035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26

404036

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27

404037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28

404038

广西壮族自治区肿瘤防治研究所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29

404040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30

404041

广西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31

404045

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药具和医疗器械管理服务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32

404046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殖医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33

404047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34

404049

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

行政性事业单位

35

404051

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36

404052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对外交流合作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37

404053

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38

404054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武鸣医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39

404055

桂林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40

404056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西医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4年度总收入3,564,066.0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394,501.7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4,984.50万元,下降0.7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2,028.7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89,524.65万元,下降23.46%。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管理单位减少,即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西医科大学附设护士学校已分别划转至自治区疾控局、自治区教育厅。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854.84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900.46万元,增加3.87%,主要原因是2024年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项目数量增加,对公立医院新院区建设投入较多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事业收入2,825,341.47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5,550.23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是公立医院事业收入增加。

5.经营收入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6.其他收入199,276.6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社会捐赠收入、利息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6,089.47万元,增长15.06%,主要原因是公立医院的租金、利息收益等增加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91,315.3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2,175.13万元,增长85.83%,主要原因是公立医院收支缺口扩大,动用更多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来弥补缺口

8.上年结转和结余78,249.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9,251.03万元,下降46.95%,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在2024年加快了实施进度,通过优化流程、加强督导等方式推进资金使用,使得往年沉淀的结转资金得到有效消化

(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4年度总支出3,564,066.0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462,814.7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2,161.39万元,增长1.5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7.80万元:主要用于发展改革领域的基建事务支出。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17.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了发展改革领域的基建项目。

2.教育支出35,434.97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幼儿园、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的学前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1,584.19万元,下降24.64%,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减少等导致支出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85.84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职业年金缴费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090.12万元,增长12.3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养老等基数调整造成的支出正常

4.卫生健康支出3,318,049.08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单位卫生健康行政管理性事务、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事务、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等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63,441.50万元,增长1.95%,主要原因是医院业务量增加,支出有所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12,072.1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152.49万元,下降8.7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公积金缴纳基数的调整等情况使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有所减少

6.其他支出77,854.84万元:主要用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其他支出等。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860.73万元,下降1.09%,主要原因是利息支出临时性项目支出减少

7.结余分配28,634.35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5,826.80万元下降61.54%,主要原因是单位业务活动支出、经营支出等非财政支出增加,当年可供分配的非财政拨款结余总额减少,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分配项目金额相应降低

8.年末结转和结余72,616.9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8,395.00万元,下降44.57%主要原因2024年对以前年度因客观条件变化未实施的项目,按规定进行了统筹盘活,用于补充重点领域支出,减少了年末资金沉淀。同时,加强了预算执行中的动态调整,对预计无法实施的项目及时调减预算或调整用途,将资金调剂至其他急需领域,减少了年末结转规模。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7,847.2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22,902.84万元,下降28.53%。其中:基本支出41,820.56万元,项目支出266,026.66万元。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8,971.66万元,支出决算为307,847.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6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7.80万元,预决算的差异主要是2024年度增加了发展与改革部门支持的基建事务支出

(二)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22,056.70万元,支出决算为23,324.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5%,预决算的差异主要是学生人数增加等导致教育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学前教育、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等支出。

1.普通教育31.10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幼儿园学前教育事业支出。

2.高等职业教育23,293.26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所管理的高等教育类单位开展全日制职业教育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5,478.55万元,支出决算为6,353.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97%,预决算的差异主要年中追加了离退休生活补助、基本养老保险经费等。主要用于离退休生活补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失业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等。

1.行政单位离退休373.29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机关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事业单位离退休1,299.6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生活补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01.91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机关和所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82.90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其他就业补助支出798.87万元,主要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

6.死亡抚恤1,540.76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机关及所管理事业单位开支的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补助。

7.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08万元,主要用于新增人员的薪酬补助、引进人才、博士后日常经费等。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215,768.49万元,支出决算为272,756.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41%,预决算的差异主要是年中追加了公立医院的建设资金、2024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等。主要用于各预算管理单位的运行支出、公立医院能力建设、中央转移卫生健康项目支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等。

1.行政运行4,467.84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165.83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机关的一般行政管理支出。

3.机关服务388.27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4.综合医院99,636.80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所管理的综合医院的能力建设、承担公共卫生职责补助、医疗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专科建设等支出。

5.中医(民族)医院11,446.36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所管理的中医(民族)医院的能力建设、承担公共卫生职责补助、医疗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专科建设等支出。

6.传染病医院3,280.85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所管理的传染病医院的能力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7.职业病防治医院1,717.81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所管理的职业病防治医院的人员经费、公共卫生补助、公立医院能力建设补助等支出。

8.精神病医院1,028.67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所管理的精神病医院的精神病专项业务支出及日常运行经费支出。

9.妇幼保健医院1,036.20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妇幼健康服务项目有关支出,包括孕产妇保健、儿童健康管理、妇幼检查等。

10.儿童医院10,692.32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儿童医院的建设资金支出。

11.其他专科医院2,395.40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所管理其他专科医院如自治区肿瘤防治研究所、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等医院的人员经费、公立医院能力建设、公立医院承担公共卫生职责补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补助等支出。

12.其他公立医院支出9,851.15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补助资金支出以及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等。

13.城市社区卫生机构90.00万元,主要用于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的社区卫生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

1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479.96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运转经费支出以及公共卫生机构事业发展支出。

15.卫生监督机构631.63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所属管理的卫生监督机构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和办公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支出。

16.采供血机构1,822.76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所属管理的采供血机构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和办公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支出。

17.基本公共卫生服务5,164.33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机关及所管理的单位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支出。

18.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4,436.19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机关及所管理的单位承担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人员经费、专用材料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支出。

19.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7,563.56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机关及所管理事业单位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人员补助、应急医院建设等支出。

20.其他公共卫生支出2,258.33万元,主要用于新冠疫情联防联控人员补助、编外人员经费、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卫生人才培养、临床重点专科、卫生健康运行维护等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2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8,865.83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管理的中医(民族医)院的中医(民族医)传承与发展、中医药事业技术开发与推广、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中医发展规划十大工程等专项支出。

22.计划生育机构支出29,178.65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所管理的自治区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的计划生育机构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以及卫生健康宣传教育等支出。

23.计划生育服务支出2,034.22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奖励服务补助资金。

24.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9,178.65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补助资金支出及其他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

25.行政单位医疗251.69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本级及所属参公事业单位的医疗保险支出。

26.事业单位医疗4,806.11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所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医疗保险等支出。

27.公务员医疗补助13.8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补助支出。

28.老龄卫生健康事务80.00万元,主要用于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开展老龄活动经费支出

2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33,668.71万元,主要用于编外人员经费、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卫生人才培养、临床重点专科、卫生健康运行维护等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5,667.91万元,支出决算为5,09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89%,预决算的差异主要是公积金基数调整等,相应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住房公积金5,095.04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机关及所管理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代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820.5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2,693.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27%。差异主要在职人员变动以及住房公积金的调整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68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93%。差异主要压减一般性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42.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5%。差异主要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77,854.84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819.71万元,下降1.04%。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7,854.84万元。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7,854.84万元,差异主要年中安排专项债券用于综合医院和学校建设支出等,即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77,854.84万元,主要用于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昆仑校区改扩建项目15栋16栋学生宿舍及学生食堂建设工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邕武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疗救治业务综合楼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老年医学中心大楼建设项目、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肿瘤防治研究所五象新区医院一期洁净工程项目、广西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技综合楼项目。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8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75%,比上年减少42.8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经费管控,优化公务活动安排,削减非必要因公出差、公务用车使用及公务接待频次,合理压缩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34.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32.9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14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4.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08%,比上年减少0.46万元,原因是优化因公出国(境)审批流程,聚焦必要公务出访任务,削减非关键国际交流活动,合理控制出访规模与频次。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7个,累计17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国际旅费、住宿费、公杂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32.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16.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2%,比上年增加43.74万元,原因是车辆报废更新需要增加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16.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98%,比上年减少85.29万元,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精简接待流程,压缩陪同人数,取消非必要接待环节,同时减少跨区域业务交流接待频次。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救护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16.48万元,平均每辆1.62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84%,比上年减少0.83万元,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精简接待流程,压缩陪同人数,取消非必要接待环节,同时减少跨区域业务交流接待频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3次,人次627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1.89万元,比2023年决算数减少173.11万元,下降23.65%。主要原因是: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非必要开支优化经费使用结构加强日常公用经费管控等。其中,行政单位463.73万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68.1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9,360.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0,391.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433.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5,536.6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1,494.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8.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6,484.9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61.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7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主要负责人用车4辆、应急保障用车11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01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6辆、其他用车14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立医院的实物保障用车及委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用车等;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2681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规范预算绩效目标编报,夯实管理基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在预算绩效目标编报方面,坚持全口径编报原则,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确保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同步谋划、同步编报、同步审核,实现了预算资金与绩效目标的精准对接,为预算执行和绩效评价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全面开展各类绩效评价,推动提质增效。在绩效自评工作开展上,2025年圆满完成自治区本级40家预算管理单位(含委本级)1016个项目以及补助市县15个项目的绩效自评,全面掌握了各类项目的执行情况和绩效达成度。同时,组织开展14个地市5类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重点评价,通过深入实地核查、数据比对分析等方式,精准识别资金使用中的问题与不足,有力推动了绩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提升了预算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强化预算评价结果运用,健全闭环机制。在预算评价结果运用方面,注重将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政策调整、项目管理等紧密结合。对评价结果优良的项目,在后续预算安排中给予优先支持;对存在问题的项目,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核减或取消相应预算。通过强化结果运用,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运用”的闭环管理机制,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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