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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8-19 15:34     来源:自治区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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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承担研究我区医疗技术规范标准并指导实施。

(二)为全区医疗机构评估和巡查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三)承担全区血液质量监测。

(四)承担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高值耗材临床使用的监测和评价工作,指导临床用药、高值耗材的规范应用。

(五)承担全区医疗机构运行情况监测评估,为全区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提供技术指导等。

(六)承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桂编〔2016〕21号),同意广西血液质量监测中心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性质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同意自治区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内设机构调整的批复》(桂卫人发〔2023〕44号),内设机构设置有办公室、医疗机构运行评价科、医院和医疗技术评审科、血液质量监测评价科、信息科5个科室。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601.7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60.3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6.91万元,下降6.1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3.31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56万元,下降0.99%,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整体搬迁办公场所已装修完毕并完工使用,2024年办公场所无需维修,故相应支出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4.事业收入5.69万元,为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0.92万元,下降84.47%,主要原因是2024年取消了血液抽样检测费服务性收费

5.经营收入0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6.其他收入1.36万元,为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42万元,下降23.74%,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减少,银行利息收入相应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41.43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历年结余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8.63万元,增长1378.93%,主要原因是2024年单位取消血液抽样检测费服务性收费,事业性收入、银行利息收入相应减少,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日常运转公用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601.7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01.7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72万元,增长0.2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6.2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职业年金缴费及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0.97万元,下降35.50%,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分两部分计提,其中绩效工资基数部分按比例计提反映在其他卫生健康支出—绩效工资科目

2.卫生健康支出(类)532.0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单位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公用经费方面的基本支出,部门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培训费、评审劳务费、差旅费等项目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8.78万元,增长10.09%,主要原因是:(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分两部分计提,其中绩效工资基数部分按比例计提反映在其他卫生健康支出—绩效工资科目;(2)补发2023年7月调入1名职工的工资、绩效等。

3.住房保障支出(类)13.4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6.09万元,下降54.49%,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分两部分计提,其中绩效工资基数部分按比例计提反映在其他卫生健康支出—绩效工资科目。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3.3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56万元,下降0.99%其中:基本支出463.74万元,项目支出89.57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64.39万元,支出决算为55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4%。

(一)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0.02万元,支出决算为56.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49%。预决算的差异主要年中追加2023年7月调入1名职工的社保费和2024年5月正常退休1名职工退休补贴等退休费。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补贴、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

1.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年初预算为29.02万元,支出决算为29.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7%,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春

节慰问、物业服务补贴、生活补助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1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99%,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8.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9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03.87万元,支出决算为483.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8%。预决算的差异主要为2024年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减少;遵循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控相关费用,压减不必要的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的缴费支出单位正常运转所发生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

1.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6.48万元,支出决算为8.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9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497.39万元,支出决算为475.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单位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公用经费方面的基本支出,部门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培训费、评审劳务费、差旅费等项目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50万元,支出决算为1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98%。预决算的差异主要为年中追加2023年7月调入1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3.7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40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3%。预决算的差异主要为年中追加2023年7月调入1名职工的工资、绩效等人员经费和在职职工正常晋升薪级、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26%。预决算的差异主要为遵循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29%,预决算差异主要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已按政策规定及相关标准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0.42万元,主要原因是遵循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相关费用,支出相应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4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无变化。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4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0.42万元,原因是遵循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相关费用,支出相应减少。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单位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47万元,平均每辆0.47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4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8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61.81%。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1.04%;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93.65万元,执行数89.57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等。从自评情况来看,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财政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相关工作部署,我单位严格按照流程规范全面推进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2024年度项目整体执行情况较好,达到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定的各项绩效指标。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单位2024年度项目7个,项目支出总额93.65万元。其中本级项目7个,本级项目支出93.65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7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93.65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设定不明确,绩效指标设置规范。存在绩效目标与指标偏离实际或者难以量化评价的问题,不能全面反映项目实施后的效果;二是对项目预算绩效执行不够重视,有些项目未能直接反映指标目标值,获数据困难,不利于自评工作开展。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相关文件,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落实责任至相关科室,严格科学制定实施计划与考核指标,单位内部定期通报并考核项目实施进度,做到项目执行及时、高效、规范,提高绩效评价结果的可利用性。二是加强中心财务人员业财融合,指导和督促预算绩效填报规范预算绩效目标、指标的填制,提高绩效目标值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信息系统运行及维护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70万元,执行数为4.04万元,完成预算的85.9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实现双线路外联,确保本单位网络畅通,保障与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平台、国家满意度调查平台、国家医院质量监测平台等数据提取和交流畅通。信息化办公软件平台已完成采购并使用,已实现内部文件处理、请销假等程序的无纸化,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节约了办公资源。

评审劳务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70万元,执行数为27.70万元,完成预算的96.5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及时更新全区单采血浆站执业技术审查内容,推动采供血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发展,保障血液安全;二是全年完成39家采供血机构室间质评、飞行检查,18家采供血机构血液安全技术核查,22家采供血机构技术评审、2家浆站新办执业登记现场审查、4家单位执业变更、1间集中化检测实验室验收等工作;三是完成3个三级专科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的制定以及二级/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监测指标说明,三级精神专科、皮肤专科医院第二部分数据指标说明及其标准值,县域(城区)医疗次中心二级医疗服务能力评价标准等;四是优化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程序,高效完成全区12家三级综合医院等级评审工作;五是完成全区电子病历填报及评审工作。组织指导334家医院在国家智慧医院分级评价平台填报电子病历等级评价数据,组织三批次共15个专家组对28家申报4级以上电子病历医疗机构进行现场审查。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科室对预算绩效执行不够重视;二是对绩效目标和指标设定不明确、不合理。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对预算绩效管理意识,重视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项目绩效管理质量;二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填制人员对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学习培训,规范设置绩效目标、指标,提高绩效评价结果的可利用性。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4年度未涉及部门绩效评价工作。

(四)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2024年度未涉及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