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幼儿园部门决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幼儿园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幼儿园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幼儿园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幼儿园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工作领导,在教育厅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本着“播种爱的种子,静待成长”的理念,秉承卫幼的优良作风,开拓创新,凝练出“悦心、悦智、悦成长”的园所文化,以0-6岁一体化“为幼”的保教理念培养新时代“身心德行”四健康儿童,向社会提供方便可及、优质普惠的托幼教育服务。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幼儿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机构情况
根据自治区编委《关于自治区卫生厅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的通知》(桂编〔2013〕49号)等文件精神,核定我单位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006年4月荣获“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称号。机构内设园领导办公室、党政办、财务办、托育部、幼教部、后勤基建办等职能部门。教学根据幼儿年龄段分设大、中、小和托班,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要求,每班安排3-5名教师,保证幼儿生活学习。
2、人员情况
根据自治区编委(桂编[1986]86号)核定事业编制人员数为75人,其中事业单位编制为73人,后勤服务控制数(老人老办法)2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园编内实有人数为71人, 其中事业单位编制为69人,后勤服务控制数(老人老办法)2人;退休人员56人;编外聘用人员9人。
第二部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幼儿园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幼儿园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幼儿园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3689.0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83.3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8.29万元,增长2.7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62.77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53.99万元,下降8.7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托育分园建设项目已进入建设尾期,即将竣工,建设资金投入相对减少导致。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4.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5.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6.其他收入220.58万元,为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7.09万元,增长8.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幼儿人数较2022年有所增长,导致幼儿伙食费收入较上年增加。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27.02万元,主要是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3.48万元,下降46.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用于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建设开支,较2022年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支出的项目有所减少(2022年使用于托育分园建设项目管理员劳务费、园舍改造工程和零星维修等项目开支)。
8.上年结转和结余778.6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58.69万元,增长85.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托育分园建设项目未按施工计划进行,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工程尚未完工,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剩余项目资金结转至2023年使用。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3689.0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574.4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8.29万元,增长2.74%。按功能分类科目划分,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814.5万元:主要用于教学服务支出、托育分园建设项目等费用。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88.62万元,增长30.1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结转2022年托育分园建设项目资金。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52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87万元,增长12.2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2023年绩效总量调增及工资晋级,社会保险等缴费基数增加导致。
3、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3.6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生活补助、退休公用支出等。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3.55万元,增长39.1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调增及增加退休人员导致。
4、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59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25万元,增长12.2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2023年绩效总量调增及工资晋级,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导致。
5、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1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万元,增长15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追加中医药专项资金导致。
6、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556.4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人员经费、运营服务支出、托育分园建设项目支出、校园修缮维护、设备采购等幼儿园正常运转费用。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28.85万元,增长26.0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托育分园建设项目的投入。
7、住房保障支出33.39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88万元,增长8.63%,增加的主要原因上年度职工收入有所增长,导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较上年有所增加。
8、死亡抚恤支出6.41万元:用于在编职工死亡抚恤。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41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1名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114.5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664.13万元,下降85.2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托育分园建设项目资金2023年按工程进度支付,按实际结转,相比2022年有所减少。
10、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幼儿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58.8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00.82万元,增长31.31%。其中:基本支出607.43万元,项目支出2751.42万元。
幼儿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75.79万元,支出决算为3358.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4%。
(一)学前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5.95万元,支出决算为8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65.65%,年初预算与支出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托育分园建设项目结转资金778.69万元,在2023年初预算时未纳入本年预算支出,在2023年决算中纳入本年支出。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52万元,支出决算为4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三)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年初预算63.52万元,支出决算83.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74%,主要用于离退休职工生活补贴等支出。年初预算与支出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年中下达资金调增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导致。
(四)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20.59万元,支出决算2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五)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年初预算10万元,支出决算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主要用于开展中医进校园等支出。年初预算与支出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下达中医药专项资金5万元导致。
(六)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3067.82万元,支出决算为23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3%,年初预算与支出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托育分园建设项目未按施工计划进行,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工程尚未完工,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等,导致剩余项目资金结转至2023年使用,以及同年预算调整及追加减资金导致。主要用于职工绩效工资发放,各类教学服务支出,托育分园建设项目支出、大型修缮、设备采购等幼儿园正常运转费用。
(七)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33.39万元,支出决算为33.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八)死亡抚恤支出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6.41万元,为年中追加1名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7.4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27.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1%。年初预算与支出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变动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调整导致。其中基本工资265.33万元,津贴补贴37.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4.52万元,住房公积金33.39万元,职业年金22.2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5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5万元,奖金2.1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97%。年初预算与支出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支出历行节约,公用经费按需开支,会议费决算无支出,办公费、差旅费、电费等按需支出导致差异。其中办公费11.22万元,咨询费3万元,手续费0.21万元,水费2.69万元,电费10.21万元,邮电费1.56万元,差旅费8.93万元,培训费2.04万元,工会费5.56万元,福利费5.1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94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04%。年初预算与支出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下达资金提高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导致。其中退休费78.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3万元。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幼儿园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幼儿园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幼儿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比上年增加0.16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6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比上年增加0.16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需要开展公务接待。具体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到我园调研托育服务工作公务接待批次1次,人次为9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7.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7.4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14.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 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3275.79 万元,执行数3358.89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绩效自评情况来看,资金项目任务目标明确,资金到位比较及时,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预算编制要求的内容和经费使用管理规定执行,各项目持续稳定进展,实施进度基本达到要求,各项目完成情况较好,并达到了预计的绩效目标,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3年度项目19个,上年结转项目1个,项目支出总额3043.04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9个,本级项目支出3043.04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9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3042.08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95%,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9.97%;1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9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5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3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2023年因部分评审未能按预期开展完成,导致评审劳务费执行率较低;二是因托育分园建设项目尚未完工,导致部分工程及设备未能及时付款,导致预算执行率较低,财政收回部门资金。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根据预算编制要求,规范预算绩效指标的编制,严格按上级部门管理要求设置年初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二是加强预算管理,加强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提高预算的执行与监督。
细化评价标准,加强对业务部门制定绩效目标的指导,针对本业务进行逐一细化,让绩效评价成为中心提高管理水平重要参考;二是科学管理预算的执行进度,对于执行率较低的项目,每个月进行督办,进而提升项目绩效等次, 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科室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零基预算编制的要求科学编制部门预算,将自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和编制的依据,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正确性。对照2023年执行率偏低、自评得分比较低的项目,一是加强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学习培训。,动态更新和检查项目库建设情况,确保自评数据真实、准确。二是强化管理补短板,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我部门将加强明确部门内部绩效目标设置、监控、评价和审核的责任分工,加强部门财务与业务工作紧密衔接,提高绩效目标值的合理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按上级部门管理要求设置年初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二是加强预算科学性编制,严格落实支出进度要求。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编外人员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7.53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3.53万元,执行数为53.47万元,完成预算的99.88%;“婴幼儿照务服务项目” 自评得分为98.24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8.35万元,执行数为81.03万元,完成预算的82.39%;“托育分园建设项目”自评得分为99.65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9.18万元,执行数为201.85万元,完成预算的96.49%。
其中,编外人员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9]102号)以及《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关于印发<广西托育机构设置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师幼比例应当不低于乳儿班1:3,托小班1:5,托大班1:7的标准,幼儿园以建设全区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为发展目标,于2021年启动托育分园项目建设,并按相关规定配备专业素质高的托育教师,按时发放聘用人员工资,及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保证幼儿在园应有的保育和教育,保障人员配备到位,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落实0-6岁托幼一体化办学模式,有效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建设具有示范性的托幼一体化幼儿园,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直属幼儿园发展成为具有卫生健康特色集早教、托育、幼教为一体的幼儿园,为群众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未涉及部门绩效评价工作。
(四)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未涉及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