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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10-23 16:01     来源: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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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负责医学考试、住院医师规范化(专科医师)培训等考试、卫生健康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评审、卫生健康行业和中医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卫生健康人才招聘与交流、卫生资格证书的办理发放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于2000年11月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成立,为相当于县(处)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2003 年经自治区编委批准,增挂“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医学考试中心”牌子。2016年1月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桂编〔2016〕21号)同意,我部门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计生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医学考试中心),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转发关于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分类意见批复的通知》(桂卫人发〔2016〕28号),更名后我部门为差额拨款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019年7月经自治区党委编制委员会《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调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19〕83号)同意,我部门再次更名为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自治区医学考试中心)。

部门内设机构有:行政综合科、医学考试科、职称考评科、继续教育培训科4个科(室)。


第二部分: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713.6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13.6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87.95万元,增长29.2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50.72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39.27万元,增加183.65%,主要原因是:1.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项目2022年实行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性质为事业收入2023年变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性质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增加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专项经费和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项目经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

4.事业收入232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79.36万元,下降71.41%,主要原因是2023年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较2022年减少,相应的事业收入减少。

5.经营收入0 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1.37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47万元,下降51.22%。主要原因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29.51万元。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713.6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694.51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1177.97万元增加516.54万元,增长43.8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9.63 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费用及在职人员基本养老、职业年金缴费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85万元,增加24.4%。主要原因是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支出列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2.卫生健康支出(类)1667.5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人员支出、单位正常运转公用支出、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11.93万元,增长44.3%,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专项经费和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项目经费,支出数相应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类)7.3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6.6万元,增加0.76万元,增加11.52%,主要原因是2023年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支出增加,支出列入住房保障支出类。

4.结余分配0.22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33.95万元,下降99.84%,主要原因是2023年承接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收支结余形成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减少。

5.年末结转和结余18.87万元,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收支结余形成的非财政拨款结余,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0.64万元,下降36.06%,主要原因是2023年承接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减少,2023年未使用完财政拨款指标不做账务处理,由财政厅收回,较2022年减少了年末结转结余数。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0.7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39.27万元,增加183.65%,其中:基本支出109.79万元,项目支出1340.93万元。

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40.86万元,支出决算为145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92%。

(一)事业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4.72万元,支出决算为4.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19%,预决算差异原因是离退休公用支出实际支出数减少。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春节慰问、物业服务补贴、生活补助等支出。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81万元,支出决算为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主要用于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4.91万元,支出决算为4.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四)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4.54万元,支出决算为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五)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544.51万元,支出决算为52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4%,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2023年1月罗洁退休,绩效工资、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等人员类费用支出减少。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支出、部门正常运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部门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办公设备购置、培训费等专项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7.36万元,支出决算为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7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88.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0%。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2023年1月罗洁退休,工资性支出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25%。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82%。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实际支出数减少。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 万元。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99%,比上年增加1.1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和公务接待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5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5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21%,比上年增加1.08万元,原因是维修费增加。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本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52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6%,比上年增加0.09万元,原因是疫情结束,接待国家卫健委巡考人员。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3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8.3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本部门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2023年度15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220.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部门能够在项目决策、实施管理、资金管理及绩效评价管理等方面按照预算批复及相关规定执行,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2023年我部门纳入绩效自评的项目共15个,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15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整体预算执行率只有三个项目未超过80%,但是三个项目平均预算执行率超过了70%。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工作开展时间受到资金下达时间较晚的影响,支出进度较慢,导致预算执行率未超过80%。全区西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结业考核项目和全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结业考核项目是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支出,剩余资金作为结余资金,作为2024年预算不足部分的补充资金进行支出。

下一步改进措施:我部门将对2023年自评绩效预算执行率低于80%的项目,重点监控,梳理政策,精准编制项目支出预算。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科室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零基预算编制的要求科学编制部门预算,将自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和编制的依据,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正确性。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卫生健康业务管理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46分,自评等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5.98万元,执行数为220.97万元,完成预算的93.6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我部门严格遵守医学考试要求,周密布置、精心组织各类考试,考试未发生不良影响事件,未发生失泄密、大规模舞弊事件。2023年中心完成18.60万名考生报名考试材料审核,组织实施6项考试共服务考生17.74万人次;完成证书办理、信息更正补录、职称重新确认等业务6万份次。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与实际支出存在偏差。一是原计划开支的邮电费,其中邮寄费支出数减少,导致总体支出数减少,造成偏差。二是原计划开支的印刷费,因政策原因,纸质合格证书改为电子证书,支出数减少,造成偏差。下一步改进措施:重点监控,梳理政策,精准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