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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组织拟订全区全民健康政策,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制定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 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依法负责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和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市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开展卫生健康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
(十)负责自治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自治区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区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十二)管理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指导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承担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自治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自治区保健委员会、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广西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自治区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自治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自治区民政厅的有关职责分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自治区民政厅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等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南宁海关的有关职责分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传染病总体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南宁海关建立健全应对口岸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通报交流机制、口岸输入性疫情通报和协作处理机制。
4.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
5.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6.与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二、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管理的区直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有42个,与2022年相比增加1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是新增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西医院,42家单位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序号 |
预算编码 |
单位名称 |
单位类型 |
|
1 |
404001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行政机关 |
|
2 |
404002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
3 |
404003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项目资金监管服务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
4 |
404004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统计信息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
5 |
404005 |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
6 |
404007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幼儿园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
7 |
404008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
8 |
404009 |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
9 |
404010 |
广西壮族自治区血液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
10 |
404011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监督所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
11 |
404012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学科学信息研究所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
12 |
404014 |
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
13 |
404017 |
广西国际壮医医院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
14 |
404019 |
广西医科大学附设护士学校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
15 |
404022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
16 |
404023 |
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
17 |
404024 |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
18 |
404025 |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
19 |
404027 |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
20 |
404028 |
广西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
21 |
404029 |
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
22 |
404030 |
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
23 |
404031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亭凉医院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
24 |
404032 |
广西壮族自治区胸科医院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
25 |
404033 |
广西壮族自治区脑科医院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
26 |
404034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
27 |
404035 |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
28 |
404036 |
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
29 |
404037 |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
30 |
404038 |
广西壮族自治区肿瘤防治研究所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
31 |
404040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
32 |
404041 |
广西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
33 |
404045 |
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药具和医疗器械管理服务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
34 |
404046 |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殖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殖健康研究中心)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
35 |
404047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
36 |
404049 |
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 |
行政性事业单位 |
|
37 |
404051 |
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
38 |
404052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对外交流合作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
39 |
404053 |
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
40 |
404054 |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武鸣医院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
41 |
404055 |
桂林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
42 |
404056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西医院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第二部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3,616,126.4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419,486.2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79,878.41万元,增长5.5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1,553.43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6,897.57万元,增长7.58%,主要原因是2023年对公立医院新院区建设投入较多,以及新增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西医院,财政拨款投入相应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954.38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5,560.62万元,下降17.19%,主要原因是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项目数量减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2,789,791.24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99,560.34万元,增长12.03%,主要原因是防疫检测检验服务收入、科研课题项目、职业技能培训、医药培训、其他卫生健康服务等收入增加,以及因2023年疫情有所缓解,部分公立医院医疗业务量增长,事业收入也相应增加。
5.经营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173,187.1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30,982.70万元,下降43.06%,主要原因是因2023年疫情防控转常态化,捐赠收入等资金有所下降。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49,140.17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2,362.83万元,下降31.28%,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规模整体增长量较大,年度收支缺口减少,需动用的以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有所下降。
8.上年结转和结余147,500.0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8,235.78万元,增长23.67%,主要原因是部分预算管理单位根据调整指标文件对年初结转结余金额进行调整。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3,616,126.4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410,653.32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77,688.20万元,增长5.5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47,019.16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幼儿园、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医科大学附设护士学校等学校的学前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536.63万元,增长13.35%,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增加等导致支出增加。
2.科学技术支出(类)90.6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科研项目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0.94万元,下降18.77%,主要原因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科学技术专项支出降幅较大。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6,995.7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职业年金缴费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199.62万元,增长23.1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养老等基数调整造成的支出正常增幅。
4.卫生健康支出(类)3,254,607.58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单位卫生健康行政管理性事务、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事务、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等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72,013.12万元,增长5.58%,主要原因是部分公立医院新院区的建设以及公立医院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支出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13,224.6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048.03万元,增长61.7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公积金缴纳基数的调整等情况使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有所增加。
6.其他支出(类)78,715.57万元:主要用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其他支出等。较2022年决算数减少8,088.26万元,下降9.32%,主要原因是2023年用政府专项债券安排的建设项目支出较2022年减少。
7.结余分配74,461.15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5,504.99万元,增长91.14%,主要原因是2023年疫情防控转常态化,公立医院门诊和住院人数增加,公立医院的事业收入同比上升,提取专用结余、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金额有所增加。
8.年末结转和结余131,011.9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7,441.83 万元,下降17.32%,主要原因是2023年事业收入整体规模虽有所回升,但部分单位需动用结转结余资金来弥补亏损,故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较2022年下降。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0,750.0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4,070.35万元,增长36.02%。其中:基本支出50,717.82万元,项目支出380,032.24万元。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9,309.58万元,支出决算为430,75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7.54%。
(一)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0,376.77万元,支出决算为27,123.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11%,预决算的差异主要是学生人数增加等导致教育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学前教育、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等支出。
1.学前教育814.50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幼儿园学前教育事业支出。
2.中等职业教育622.92万元,主要用于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所管理的中专教育类单位开展全日制职业教育的支出。
3.高等职业教育25,685.66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所管理的高等教育类单位开展全日制职业教育的支出。
(二)科学技术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0.63万元,预决算的差异主要为年中追加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然科学与技术类第五批八桂学者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八桂学者专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700.54万元,支出决算为9,618.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73%,预决算的差异主要为年中追加了离退休生活补助、基本养老保险经费等。主要用于离退休生活补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失业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等。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43.4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综合业务管理、事业运行、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2.行政单位离退休375.16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机关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事业单位离退休1,756.6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生活补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03.26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机关和所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94.19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10.00万元,主要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
7.死亡抚恤2,356.94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机关及所管理事业单位开支的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补助。
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8.87万元,主要用于新增人员的薪酬补助、引进人才、博士后日常经费等。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7,296.80万元,支出决算为387,487.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6.34%,预决算的差异主要为年中追加了公立医院的建设资金、2023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等。主要用于各预算管理单位的运行支出、公立医院能力建设、中央转移卫生健康项目支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等。
1.行政运行5,330.54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382.71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机关的一般行政管理支出。
3.机关服务313.51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4.综合医院79,482.29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所管理的综合医院的能力建设、承担公共卫生职责补助、医疗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专科建设等支出。
5.中医(民族)医院19,091.28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所管理的中医(民族)医院的能力建设、承担公共卫生职责补助、医疗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专科建设等支出。
6.传染病医院1,535.64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所管理的传染病医院的能力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7.职业病防治医院1,367.62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所管理的职业病防治医院的人员经费、公共卫生补助、公立医院能力建设补助等支出。
8.精神病医院212.88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所管理的精神病医院的精神病专项业务支出及日常运行经费支出。
9.儿童医院16,406.74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儿童医院的建设资金支出。
10.其他专科医院3,840.76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所管理其他专科医院如自治区肿瘤防治研究所、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等医院的人员经费、公立医院能力建设、公立医院承担公共卫生职责补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补助等支出。
11.其他公立医院支出21,032.64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补助资金支出以及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等。
12.城市社区卫生机构支出128.61万元,主要用于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的社区卫生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
1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6,131.28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运转经费支出以及公共卫生机构事业发展支出。
14.卫生监督机构573.67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所属管理的卫生监督机构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和办公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支出。
15.妇幼保健医院681.00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所属管理的妇幼保健医院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和办公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支出。
16.采供血机构1,528.44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所管理的采供血机构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和专用设备购置、专用材料购置等专项支出。
17.基本公共卫生服务5,325.7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机关及所管理的单位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支出。
18.重大公共卫生专项58,153.38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机关及所管理的单位承担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人员经费、专用材料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支出。
19.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80,123.15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机关及所管理事业单位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人员补助、应急医院建设等支出。
20.其他公共卫生支出4,111.10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才队伍建设、干部医疗保健等公卫支出。
2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11,865.42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管理的中医(民族医)院的中医院传承与发展、中医药事业技术开发与推广、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中医发展规划十大工程等专项支出。
22.计划生育机构支出1,453.13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所管理的自治区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的计划生育机构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以及卫生健康宣传教育等支出。
23.计划生育服务支出1,998.78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奖励服务补助资金。
24.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6,517.48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补助资金支出及其他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
25.行政单位医疗276.75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本级及所属参公事业单位的医疗保险支出。
26.事业单位医疗5,602.14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所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医疗保险等支出。
27.公务员医疗补助13.8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补助支出。
28.老龄卫生健康事务12.00万元,主要用于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开展老龄活动经费支出。
2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9,994.28万元,主要用于新冠疫情联防联控人员补助、编外人员经费、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卫生人才培养、临床重点专科、卫生健康运行维护等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935.47万元,支出决算为6,389.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4%,预决算的差异主要为增人增支、公积金基数调整等,相应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住房公积金6,389.04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机关及所管理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代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其他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1.02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为年中追加了经费。主要用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项目资金监管服务中心公共卫生中心建设的相关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717.8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1,50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1%。差异主要为在职人员变动以及住房公积金的调整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358.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0%。差异主要为压减一般性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55.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5%。差异主要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支出增加。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78,674.5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8,120.28万元,下降9.36%。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8,674.55万元。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8,674.55万元。差异主要为年中追加专项债券用于综合医院建设支出等,即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78,674.55万元,主要用于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昆仑校区改扩建项目15栋16栋学生宿舍及学生食堂建设工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邕武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疗救治业务综合楼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老年医学中心大楼建设项目、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凤岭南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脑科医院精神病防治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大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教学楼及配套综合楼、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整体搬迁项目。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324.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46%,比上年增加62.43万元,增长23.86%,主要原因是2023年疫情管控政策放宽,各类活动限制减少,公务接待及出国次数增加,“三公”经费支出增幅较大。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34.6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74.5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9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4.63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比上年增加34.63万元,原因是2022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6个,累计2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国际旅费、住宿费、公杂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74.5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72.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6%,比上年增加24.07万元,增长49.48%,原因是车辆正常汰旧更新需要。购置了3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日常使用和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0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54%,比上年减少6.87 万元,下降3.29%,原因是各单位遵循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公务用车管控。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救护业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16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01.77万元,平均每辆1.8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45%,比上年增加10.59万元,增长241.78%,原因是2023年疫情管控政策放宽,各类活动限制减少,接待次数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01次,人次1118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5万元,比2022年决算数增加39.46万元,增长4.56%。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出差培训增加等。其中,行政单位608.72万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96.2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6,029.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5,078.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6,951.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4,000.1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5,567.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4.1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5,902.1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59.0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14辆,其中:主要负责人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7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3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8辆,其他用车16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立医院的实物保障用我委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用车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664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财政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相关工作部署,我委按照预算项目自评、审查复核、自治区财政厅再评价三步走流程全面推进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2023年组织42家预算管理单位对1183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对14个设区市的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基本药物制度项目、计划生育转移支付项、重大传染病等5类中央转移支付项目,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补偿经费项目2个自治区补助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推动绩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提升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2023年我委及二层预算管理单位纳入绩效自评的项目共1183个,其中2022年结转2023年项目127个,2023年开展项目1056个。无需开展自评的项目有23个,其中2022年结转2023年因资金被收回预算调整为“0”的项目有10个,2023年因调整后预算资金为“0”的项目有13个。部门整体自评为一等,项目自评得分平均分为94.81分,其中自评结论为一等的有1014个,二等的有111个,三等的有33个,四等的有4个,建议不评等级的有21个。我委全部项目均已按要求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单位绩效目标设定不明确、不合理,对自评各项指标设置理解不到位。在审核各预算管理单位的自评结果中发现,部分单位对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设定不够合理,存在指标设定明显偏离实际或者难以量化评价的问题,导致自评得分难以测算,对所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无从下手。二是部分单位绩效目标未根据预算调整进行修改。部分单位在本次绩效自评中自评得分低的原因是,项目预算调整后绩效目标未能动态调整,对项目库的管理意识不强。比如多个单位在年初安排因公出国项目经费,后因疫情影响,已在年中进行预算调整,但没有随时调整绩效目标,导致该项目的自评结果偏低。三是部分工程类项目进展较慢。通过对自评项目的整理分析后发现,自评结论为三、四等的项目中,有11个项目属于工程类、信息系统建设类项目,平均执行率仅为45.09%,造成了大量资金沉淀,支出进度慢的理由均为某项环节未得到批复、施工进度不及预期等。这些项目的资金量大、建设周期长、审批流程多,只要其中一个环节没有顺利开展,就会影响项目整体的执行进度。
下一步计划:一是加强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相关培训。指导和督促各单位规范预算绩效指标的编制,加强项目库的滚动管理、动态调整和定期清理,确保自评数据真实、准确。二是强化管理补短板,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我部门将加强明确部门内部绩效目标设置、监控、评价和审核的责任分工,加强部门财务与业务工作紧密衔接,提高绩效目标值的合理性。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我委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项目绩效目标、实施方案等规范项目管理,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有关绩效目标监控的工作布置,对器官移植医学能力提升项目进行跟踪监控,收集监控资料,并及时提交财政审核,在跟踪监控下,部门整体支出符合序时进度,未发现偏离原项目支出用途和目标的问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