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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工作亮点展示(2)|多措并举 聚力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质效

2026-01-26 17:34     来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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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聚焦提升合法性审核质量与效率,持续加强审核机制建设,通过系列务实举措,不断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有效防范行政风险。

一是健全审核工作机制。实行合法性审核全流程管理,对送审材料清单化,采用依申请方式发起合法性审核。文件起草处室完成初核并提交申请后,正式启动审核程序。审核处室先进行形式审查,对材料不齐的予以退回补正;随后开展实质审查并反馈修改意见建议,审核未通过的一律不得进入发文报审程序,从源头防止问题文件产生。通过明确起草程序、文本格式、送审材料,节省审核处室前期指导时间,以便起草处室提交材料更精准、更规范。压实各环节主体责任,起草处室对送审材料真实性、完备性、规范性负责;审核处室对法制审核意见负责,不得以征求意见、会签、参加审议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核程序。

二是夯实审核队伍基础。明确审核人员,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各处室均明确一名处级干部担任法制审核员,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初核,经处室负责人核签后提交法规处复核。对于疑难复杂问题,邀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及相关专家参与审核。强化教育培训,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开展了法制审核人员培训,确保审核人员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法制审核技能培训。开展业务交流,编制卫生健康法治文件汇编,加强工作指导,为法制审核人员预留培训、学习经费,倡导通过考察、调研等方式交流分享法制审核工作经验,提升业务能力。

三是提升审核工作效能。优化审核工作方法,坚持先形式审查后实质审查,以书面审核为主。对影响面广、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如审核过程中遇疑难法律问题,采用座谈、论证等方式听取专家意见。严把审核要素,重点审核合法性,包括制定主体、职权范围、内容合法性、是否违法设定义务或减损权益、是否违反程序等;同时注重评估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规范性。

通过持续努力,合法性审核机制更加健全,主动提请审核的意识明显提升,审核人员日趋齐备,审核能力不断提升,审核发现的突出问题明显减少。下一步,将继续深化法制审核能力建设,切实防范行政与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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