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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卫生健康委,区直各医疗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6年版)》已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6年第6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根据《〈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及其实施细则》(国卫医政发〔2022〕31号)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各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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