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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依法执业和医疗质量安全薄弱环节和关键点,提高医疗卫生机构法治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中心联合重庆市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于2月11日—14日举办2025年卫生医疗机构“法治引领,医案说法”重点法律法规系列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法律风险识别及政策新规解读
1.新时代背景下医疗卫生行业法律风险识别与防范;
2.《民法典》背景下典型医疗纠纷案例的反思与改进;
3.《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新规解读与风险控制;
(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规范
4.十八项核心制度管理规范;
5.医师权益保障与执业风险防范;
6.核心制度案例解析与自查要点;
(三)医疗纠纷处理全流程处理实务
7.医疗纠纷解决机制概述及途径;
8.医疗诉讼审查要点;
9.医疗纠纷之举证责任;
10.医疗过错的司法认定;
11.医疗纠纷案例解析与应诉技巧;
(四)病历管理主要法律风险解析
12.病历书写规范及优化技巧;
13.病历书写常见法律风险类型;
14.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书写缺陷;
15.病历管理案例解析。
(五)依法执业规范管理要点
16.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
17.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要点;
18.依法执业典型案例剖析等。
二、培训时间与形式
(一)培训时间:2025年2月11日—14日,共计4天;
(二)培训形式:本次培训采用钉钉平台“线上直播+回放巩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培人员请先下载“钉钉”APP并完成实名注册。培训前1天及培训正式开始前15分钟,直播群开始调试,请注意查看群消息。直播结束后,一个月内可在群里观看回放。
使用钉钉APP,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即可申请进群。
1.扫描群二维码
2.搜索群号:68160036423
搜索方法,在钉钉中搜索——群组——输入群号即可。
三、培训对象
(一)各级卫生健康委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骨干;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单位领导及行政办公室、医务科、临床科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等。
四、培训费用
(一)缴费方式
本次培训以单位报名,培训费用4000元/家,费用包含5个独立账号,如需增设账号,另收取800元/个。
(二)缴费账户
账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南宁桃源支行
账 号:2102108109264002916
本次培训班仅通过对公转账方式接受缴费,不会通过私人账号、短信链接、钉钉群或其他非官方渠道收取任何费用。请于2月6日前完成报名手续,以便核对报名信息,钉钉审核通过后,即可加入线上钉钉直播群。
(备注:汇款时请备注学员单位+姓名+法律班,并将汇款回单发送到40732184@qq.com)。
五、注意事项
(一)请于2025年2月6日前将报名回执、汇款回单发送至中心邮箱:40732184@qq.com。以便核对报名信息,保障大家如期参训。名额有限,以报名先后顺序额满为止。
(二)手机号码将作为此次直播唯一入场凭证,请按回执要求填报信息,确保报名回执上的手机号已注册钉钉账号,且手机号码无误。
(三)申请加入钉钉群时请备注:单位全称+姓名,管理员将根据报名回执核实身份信息后,方可同意入群。进群后务必及时将昵称修改为真实姓名,
(四)请及时关注钉钉群消息,保障如期参训。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关老师、韦老师
联系电话:0771-5853809
联系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青秀区桃源路3号5楼503室
附件:1.授课师资简介
2.2025年卫生医疗机构“法治引领,医案说法”重点法律法规系列培训班回执。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
2025年1月10日
附件1
授课师资简介
【王 岳】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副院长,医学伦理与法律系主任,《卫生法学》杂志社主编,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全国高等院校医事(卫生)法学教育联盟理事长,白求恩精神研究会医学人文分会会长,中国人体健康科学促进会医学人文与医院文化专委会主任委员,国家卫健委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能力建设专家委员会法律专委会副主任委员。研究方向为卫生政策与卫生法学,医学人文与医患关系,医药政策与制度史。代表作有《疯癫与法律》《电影叙事中的医学人文》《医学人文与医患关系》《医事法学》(第三版)。
【刘 鑫】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医药法律与伦理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昆明医科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兼职教授,《证据科学》和《中国法医学杂志》副主编兼编辑部主任。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命题专家,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医药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华医学会、北京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成员,中国法医学会医疗损害鉴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法医学会法医学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近年主要学术成果包含《医务人员依法廉洁从业指南》《民法典时代医疗活动服务指南》《医疗损害技术鉴定研究》《医院投诉管理工作指南》《医疗利益纠纷——现状、问题与对策》《医疗损害赔偿诉讼实务》《医事法学》《病历规范化书写与举证》等。
【云利兵】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支部书记,四川省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耶鲁大学/加州大学*洛杉矶访问学者)。法医病理学公安部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创新联盟法医学科秘书长,四川省司法鉴定协会副秘书长/法医临床鉴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四川省医学会医事法学与医师服务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四川省医学会循证医学专委会理事,四川省法医学会常务理事,入选天津市/四川省/成都市医学会医疗损害鉴定专家库,获聘四川省公安厅法医鉴定咨询专家。
【刘加殿】江苏省卫生监督所中医服务监督处处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监督教材编委会编委,中医药监督教研组成员,江苏省卫生监督协会中医医疗机构分会秘书。先后在人社部门、医疗保障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工作。先后承担参与国务院法制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完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服务监督工作指南》《中医药卫生监督实训基地推广》等多项课题,多次参加国家医疗保障局组织的国家医保飞行检查,对医疗医保监管有较深研究。
【陈志华】医学硕士,律师。现任中国研究型医院协会医药法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慢性病防治与健康教育研究会医药健康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精协法律事务与维权工作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丰台区律师行业新联会副会长,北京医患和谐促进会常务理事,中国医师协会道德建设委员会委员,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健康智慧医美分会理事,中国广告协会法律与道德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华医学人文培训工程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西南医科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吉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医事法学专业实习指导教师,中国政法大学医药法律与伦理研究中心、法律与精神医学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医学人文》杂志编委等。北京陈志华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执业32年。主要从事医疗卫生与健康法律事务,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曾应邀在全国30多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为医务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专著、主编或副主编、参编多部医疗法律书籍,包括《医疗纠纷案件律师业务》《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及案例精析》《医事法律律师实务》等。曾应邀参与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民法典》《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数十部法律法规和规章立法活动,提供了宝贵的立法意见。
附件2
2025年卫生医疗机构“法治引领,医案说法”
重点法律法规系列培训班回执
单位名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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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务必填写完整学员信息,以免影响审核入群;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