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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生须知

2024-11-29 09:4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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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考生:

为确保您顺利完成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报名方式流程

考生需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小程序(百度、微信)进行网上报名,流程如下:

用户注册(首次报考的人员)→登录→基本信息维护(包括上传基本照片、学历学位信息维护、微信绑定与关注)→进入网上报名→选择考试项目→选择省份→填写/修改报考信息→确认报名照片→提交信息→生成并打印《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202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申请表”)

完成网上报名后,考生须按照单位所在设区市考试管理机构规定进行现场确认资格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携带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注意事项

(一)相同证件号码只能注册一次,请使用注册过的用户名或证件号码登录考生管理平台。

(二)注册前请认真阅读考生管理平台“特别提示”内容,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注册成功的用户在以后年度报考无需再注册,请妥善保管用户名、密码、密码找回问题及答案,此为找回密码的重要方式。

(三)考生注册后忘记密码且无法找回的,可在小程序端使用人脸识别功能登录系统后修改密码;小程序端人脸识别后仍然无法登录的,请联系所在考点考试管理机构。

(四)注册后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无法自行修改,如需修改请查看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的《考生申请修改/删除注册信息须知》(https://www.21wecan.com/wsrcw/c100189/202208/ece3fae5a9fe44bdaef87d1e8a34fd29.shtml),并下载填写《考生注册信息修改、删除申请表》提交考点。

(五)在考生管理平台完成注册且绑定个人微信号后,才能选择考试项目进行报名。一个微信号只能绑定一名考生信息,如解除绑定则无法进行网上报名。

(六)进行系统填报时,报考学历和学位相关信息需下拉选择,引用基本信息中“学历学位信息维护”的内容。如需修改,请在学历学位信息维护页面进行操作,完成后再次进入考试项目填写报考信息,引用正确的学历和学位信息。

(七)考生“上传照片”时,应上传通过系统“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非制服免冠证件照,如不按要求上传相片,影响证书制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八)“证件有效截止日期如早于考试日期,系统会有提示,但不影响报名,请及时更换有效证件,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九)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仔细检查报考信息是否有误,核实无误打印报名申请表

报名信息提交后如发现填写错误,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撤回信息提交后进行修改,修改后须重新提交报名信息并打印报名申请表。考生须保证递交报名申请表信息与最终提交信息一致,否则无法进行报名确认。因修改信息未重新提交或提交后未重新打印报名表,导致报名不成功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成绩管理

(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规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实务科目合格标准为300分,实践能力科目合格标准为300分。

(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

历史考生填报的证件类型或证件编号如与上一年度(2024年)不一致,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至所在考点考试管理机构申请进行考试成绩的合并;如未按要求提出以上申请,视为主动放弃上一年度(2024年)考试成绩,无法进行两年成绩的滚动管理。

)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划定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西区内合格分数线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卫人发〔2018〕45号)规定,我区乡镇卫生院(含增挂乡镇卫生院牌子、按乡镇卫生院进行管理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55分。

乡镇卫生院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只在广西区内乡镇卫生院有效,仅可作为乡镇卫生院岗位聘用及申报卫生系列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不适用其他医疗卫生单位,不能用于申报卫生系列县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及全区通用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将于考后2个月内公布,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将于考后45个工作日公布考生可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小程序(百度、微信)查询;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成绩单(合格证明)并妥善保管,逾期无法补打和补办。

、其他事项

(一)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采用计算机统一评分,不接受成绩复核申请。

(二)未尽事宜请联系工作单位所在设区市考试管理机构:

各设区市考试管理

机构名称

联系地址

咨询电话

南宁市卫生健康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

南宁市兴宁区新华路5号卫生大厦六楼、七楼

0771-2613961、2613923、2630909

柳州市医学考试中心

柳州市柳北区跃进路东三巷2号

0772-2813162、2993731

桂林市医学考试中心

桂林市临桂区沙塘路与凤凰路交叉口医考基地大楼105室

0773-2819891

梧州市医学考试中心

梧州市西环路中段116号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一楼医学考试中心

0774-3889362

北海市医学考试中心

北海市西南大道225号市卫健委大院西楼一楼

0779-3036637、3067285

防城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马正开路116号

0770-2825035

钦州市卫生信息与医学考试中心

钦州市钦南区新华路9号

0777-2825997

贵港市医学考试办公室

贵港市迎宾大道中段贵港市卫生学校内(新校区)

0775-4200660、4556715

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考办

玉林市玉州区二环北路168号(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卫生健康系统党群服务中心4楼

0775-2836969

百色市医学考试中心

百色市右江区西园路2号百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504室

0776-2828095、2824280

贺州市卫生信息中心(医学考试中心)

贺州市八步区太原街贺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108室

0774-5292798

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教考核科

河池市宜州区发展大厦410室

0778-2288117

来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来宾市盘古大道121号自然资源局办公楼403室

0772-6694622

崇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崇左市友谊大道15号崇左市卫生健康委三楼303室

0771-7969253、7969230

为及时知晓考试相关信息,请您密切关注广西卫生健康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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