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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公开征求《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4-11-19 20:25     来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财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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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2日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采购工作,实现集中带量采购,有效降低采购成本,结合调研情况,我委组织起草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第二次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至我委财审处:

一、邮寄信件,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2号。

二、网络反馈,电子邮箱:cwc@wsjkw.gxzf.gov.cn。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22日,反馈意见请署单位或个人真实名称(姓名)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谈铭捷,0771-2805918,0771-2803232。

附件:1.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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