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2年08月31日 |
标 题: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确定2022年度普通外科等三个第一批广西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培育)项目单位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卫医发〔2022〕17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01日 |
桂卫医发〔2022〕17号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确定
2022年度普通外科等三个第一批
广西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培育)项目单位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区直各医疗机构: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我委开展了2022年广西临床重点专科(普通外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风湿免疫科)评审工作。在医院申报基础上,经申报单位现场答辩和专家评审、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2年第7次主任会议审议,公示无异议,确定30个建设项目单位、12个培育项目单位。现将名单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广西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培育)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3年后我委将对建设项目进行评估验收,验收合格的确定为广西临床重点专科;培育项目验收达到建设项目标准的确定为广西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二、每个建设项目自治区财政给予100万元支持资金,支持资金按5:3:2的比例分3年下拨,各建设项目单位要根据需要安排不少于1:1的资金配套;培育项目自治区财政无资金支持,培育项目单位要加大投入,安排专项资金支持。
三、各建设(培育)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加强对本单位专科建设和资金使用的指导与管理。
四、各建设项目单位要在每年12月前完成当年财政支持资金的支出,并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本年度资金使用情况报至我委医政医管处。如建设项目单位当年未按要求完成财政补助资金支出的,将取消下一年度该单位广西临床重点专科申报资格。
五、请各建设(培育)项目单位于2022年9月16日前将本单位项目3年的建设规划和资金使用计划以正式文件形式(加盖公章的PDF版)报我委医政医管处邮箱。
联 系 人:黄丽娜 覃 杰
联系电话:0771-2825341,0771-2803623
电子邮箱:ylfwnljs@wsjkw.gxzf.gov.cn
附件:广西临床重点专科(普通外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风湿免疫科)建设(培育)项目单位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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