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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通过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程序,经研究决定,拟聘用刘千瑜等2位工作人员,现将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9日-12月7日)。对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3年12月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自治区胸科医院监察室(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地址:广西柳州市羊角山路8号,邮政编码:545005,联系电话:0772-2132003。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公示名单如下:
|
序号 |
岗位 |
姓名 |
学历 |
学位 |
所学专业 |
职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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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临床医师4 |
刘千瑜 |
研究生 |
硕士 |
内科学 |
主治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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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影像医师 |
杨晓丽 |
本科 |
学士 |
医学影像学 |
医师 |
广西壮族自治区胸科医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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