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8〕15 号)精神,现动态调整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本级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接受社会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意见。
联系部门: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2822301
电子邮箱:gxwjwxzspb@126.com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桃源路35号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办公室(邮编:530021)。
附件: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3月12日
附件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备注 |
D20001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 |
D20002 |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 |
D20003 |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外商独资除外) | |
D20004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 | |
D20005 | 血站设立及执业审批(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设置除外) | |
D20006 | 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及许可证核发 | |
D20007 | 设置戒毒医疗机构或者医疗机构从事戒毒治疗业务许可 | |
D20008 | 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 | |
D20009 | 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 | |
D20010 | 医师资格准入 | 由自治区卫生计生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
D20011 | 人体器官移植医师执业资格认定 | |
D20012 | 医师执业注册 | |
D20014 | 护士执业注册 | |
D20016 | 医疗广告审查 | |
D20017 | 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化学物质生产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 | |
D20019 | 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审批 | 卫生用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除外 |
D20021 | 个人剂量监测、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评价等技术服务机构认定 | |
D20022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
D20023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 | |
D20024 | 职业病诊断机构审批 | |
D20025 |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审批 | 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已取消该事项的审批,待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后,出台本级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D20026 | 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核发 | |
D20029 |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审批 | |
D20030 | 高致病性或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权限内) | |
D20031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
D20032 | 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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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0033 |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初审 |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制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卫发〔2017〕7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7〕25号),该事项我区已不再实施,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直接受理审批。 |
D20033 |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8〕15 号),调整为自治区本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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