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卫规〔2019〕4号)要求,现将我区已备案、可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备案材料可现场提交或通过EMS邮寄(需备注:备案材料),地址:南宁市桃源路80号,自治区卫生监督所监督三科,电话:0771-5319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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